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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政府,城市,老百姓,也是
提問: 什么是“中國人居環境獎”?????? 問題補充: 医师解答: 報廣州日報報道,中國人居環境獎即將開評,國家建設部就評選條件及標準增加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等內容,以突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評委會特別規定,申報城市出現三種行為,即政府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以及因拆遷引起大量群眾上訪事件等問題,不得申報2005年中國人居環境獎和中國人居環境范例獎。

  有著“中國城市環境奧斯卡”之譽的人居獎,是綜合評價一個城市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總體成就的全國最高綜合獎,以含金量高、競爭激烈和審查嚴格著稱,目前僅有深圳、大連、青島、杭州等少數城市獲此殊榮。因而它也容易受到政績工程追逐者的偏愛,每屆評選競爭都很激烈。今年將“三種行為”逐出人居獎參評之列,既能擠凈該獎的政績泡沫,對那些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也是一次當頭棒喝。

  以上均轉自廣州日報。說實話,對于當前無論是坊間還是政府普遍缺乏誠信的社會,各種獎我都無興趣。因為獎里水分太多,許多獎是靠錢、靠關系、靠公關拿來的,這已是公開的秘密。就算是沒水分,也無實際意義。比如,就拿這個有著所謂“中國城市環境奧斯卡”之譽的人居獎來說吧,如果一個城市并不適合人居,結果卻評上這個人居獎,你說這個獎除了給人以自欺欺人的笑談,還有屁價值可言!當然,政府官員可能覺得是為所在城市爭得了榮譽,自己臉上有光。這就更可笑了:就象一個女人本身很丑陋,卻想方設法捧回了一個選美冠軍,你說這個冠軍除了使這個丑女人丑上加丑(后一丑是品德操守意義上)之外,還有什么意義。另一方面,一個城市確實很適合人居,結果確沒評上人居獎,這又有什么關系,因為老百姓要的是真正適合人居,而不是這個獎。

  這個人居獎本身也可疑:一、中央文明委有個全國文明城市獎,內容從經濟、環保到治安、衛生等十分豐富,應該說,能評上此獎,肯定也能評上這個人居獎,而且這個文明獎里的主要項目也是由建設部門負責或者本身就建設部門的職能工作,既如此,還要這個人居獎干什么,這不是政府重復行為又是什么。據說該獎今年趕時髦,在評選條件及標準上增加了建設節約型社會等內容,以突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這不又很滑稽可笑:這種重復設評和濫獎,本向就是資源浪費,也就是說這個獎自身就是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相矛盾。二、適合人居住牽涉的內容很廣,不僅包括自然環境的美化綠化和凈化,同時也包括社會人文環境方面的要求如民主法制程度高、社會文明程度高、社會安全和諧等,它與文明城市一樣,是對一個地方政府工作績效的綜合評價,光一個建設部門顯然是無力也無資格操作一個如此大的獎項的,因此,它所評出來的人居是不是真的人居就很是可疑了。

  再說,這個人居的標準,政府定了那么多條,但我認為都不過是政府在那里自導自演和自說自話而已。因為對于政府工作進行評判的裁判員不應該是政府部門本身,這個裁判員應是老百姓,特別是人居獎,如果占人口絕對數的普通老百姓沒能參與,那評出來的人居,就不是人居,而是官居。總之,適不適合人居,這個標準在老百姓心里,老百姓心里最清楚。

  鄧小平有一句名言:衡量我們的工作,要看群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贊成不贊成、歡迎不歡迎。捫心自問,我們哪一件工作是真正看群眾滿意不滿意、高興不高興、贊成不贊成、歡迎不歡迎?當我們在政府工作報告、媒體新聞通稿以及領導口中等各種場合讀到或聽到類似受到群眾普遍歡迎之類的話時,這個群眾幾乎百分之百是信口開河出來的。憑經驗,我們知道,根本不會有人去真的找群眾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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