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方面,如果你,也不,我不
提問: 我應該要他多少違約金? 問題補充: 我有一所房子對外出租,租金是每月800元,一開始訂了合同租期是半年,可是到現在他只租了三個月,要結束租用了。他說自己違約了,要賠償我一定的損失,可我又不好意思要過多的賠償,請大家看看,我要多少違約金合適呢? 医师解答: 違約金的計算一般有兩個標準:一是按照合同事先的約定承擔,這是基于合同有關于違約方面的規定的情況(一般正規合同都應有這方面的規定的);二是如果合同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則按照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來計算,這種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按照損失金額進行賠償。
當然,如果你們的合同屬于約定的事項已經完成或約定的責任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只是比合同約定提前了,那么我不認為這構成違約,自然也不會涉及違約金的問題。
供作參考,請你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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