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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問: 女友當我是老公了,她所以借錢不還,怎么樣辦? 問題補充: 3個月前,女友向我借了4000元用來買電腦給她的大學弟弟。她說是昨天還錢的,但女友現在還不還錢。我與女友認識了4年了,她是一個22歲美麗的女孩子。我叫女友還錢,但又不好開口,剛剛我鼓起勇氣向女友說錢的事。女友竟然反臉了,并說:“你那4000元當送給你的小舅子行不行?4000元只是你一個月工資!”然后,女友就掛了電話。我現在怎么樣辦,4000元泡湯了嗎?現在的女孩真是不講道理·! 医师解答: 都認識這么長時間了,你應該知道你女朋友是愛你的人還是愛你的錢吧?她是不是經常找借口管你要錢啊?要是這樣的女生,我是不會繼續和她處下去的。如果她真心愛你,你又何必去要回錢呢?
但是從她翻臉看,我覺得她做得不對,可以反映出她不是一個好女孩,就算你問的不妥,她也不該這樣說的。
“我現在怎么樣辦,4000元泡湯了嗎?”
不是泡湯不泡湯的問題,應該是分手不分手的問題。如果都是真心喜歡對方,4000元也不多,送給自己喜歡的人,你還吝嗇什么啊。就算以后分手了,她不還也不會后悔(如果她真是一個好女孩的話,分手她會還你的)。如果你發現,她只是屈服你的金錢,不怎么關心你,那還是早點分開算了,這樣的女人你養不起,等你沒有錢的時候,你們也就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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